中国住房制度历史回顾
来源:郭天戈 浏览人数:18037 时间:2018/01/19
“安居乐业,长养子孙,天下晏然,皆归心于我矣。”一千多年前的《后汉书》中,描绘了古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安居乐业的思想一直以来都根植于中国人心中。住房是居民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在家庭开支中占比最高,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勾勒出了中国房地产市场未来的发展蓝图。在新时代的起点上,本文回顾建国以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给未来的发展趋势带来借鉴意义。
第一阶段:1949年-1977年,福利分房阶段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单位解决,住房建设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住房建好后,单位以低租金分配给职工居住,住房成为一种福利。
当时我国的住房分配制度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社会改造学说,他们反对工人阶级拥有自己的个人资产,在《论住宅问题》中写道:“工人必须负起沉重的抵押债务,才能得到这种住所,于是他们就真正变成了资金主人的奴隶;他们被束缚在只好同意接受向他们提出的任何条件”。由于中国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因此住房制度也受到这些观念影响。
虽然住房分配制度满足了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但住房的投融资机制被严重扭曲,住房建设投资规模逐年下滑,导致1970年代末全国主要城市都面临住房严重短缺问题,人均居住面积从1950年的4.5平方米下降到1978年的3.6平方米(建筑面积6.7平方米),缺房户占当时城镇总户数的47.5%。
第二阶段:1978年-1997年,从福利分房向市场化转型阶段
福利分房制度导致的住房供给长期不足,促使政府下定决心改革。1978年邓小平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由此开启了我国住房制度的改革,但市场化改革之路艰难险阻,用了长达20年时间才逐步完成改革。
1979年,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务院侨办制定了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办法,鼓励华侨购买和建设住宅,住房商品化开始萌芽。
1979年,政府探索把住宅出售给职工,选择五个城市进行试点,即政府统一建设,以土建成本价向居民出售。
1980年,邓小平再次发表关于住房问题的讲话,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提出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允许私人建房、买房,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
1982年,鉴于居民工资水平低,政府决定试行公有住房的补贴出售,政府、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1/3。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掀起第一轮房改热潮。
198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
1993年,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提出“以出售公房为重点,售、租、建并举”的方案。
199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决定》标志着住房制度改革已进入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1998年-2004年,住房全面市场化阶段
1998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至此,经过二十年改革后,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从政策上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的住房制度开始实施,住房供应机制与体系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住房制度改革的时点,恰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为了度过危机,扩大国内需求,中央政府已经意识到房地产行业是中国经济潜在的巨大增长点,金融危机的到来,倒逼政府下定决心全面实施新的住房制度。
1998年新的住房制度实施后,我国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此后的18年时间,房屋年竣工面积从不足2亿平米跃升至10亿平米,城市人均住宅面积从18平米翻倍至36平米,房地产年开发投资额也从4000亿跃升至10万亿,不仅大幅改善了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始于1978年成于1998年的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居功至伟。
住房制度改革开启了地产行业的黄金时代,涌现出以万科为代表的优秀房地产企业,其营业收入规模从1998年的22亿增长至2016年的2400亿元,净利润从2.4亿增长至280亿元,二十年时间增长超过百倍。万科,成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之一,也成为了深圳的名片。
(数据来源:wind)
第四阶段:2005年-2017年,市场化叠加调控阶段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后,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但房价过快上涨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尤其在2004和2005年,全国住宅均价年涨幅高达15%。以2005年3月的“国八条”为起点,后续的12年里,政府使用一系列手段进行调控。
2005-2007年,房价上涨压力较大,政府先后出台调整土地供应、调节市场、信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40%、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加息、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开征交易税费(出售不足2年的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免征期限2年提高到5年)等措施。然而,一系列政策并未压制房价的上涨,2007年房价涨幅甚至高达16.9%,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才开始冷却。
2008-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为稳定经济增长、避免房地产市场下滑,政策开始转向刺激住房消费(鼓励购房),推出信贷支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住房贷款利率七折优惠,降低贷款首付至最低两成)、增加保障房供应(4万亿刺激计划)和税收减免政策(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下调至1%,免征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出售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本次调控效果显著,2009年房价大涨24.7%。
2010-2013年,中国经济复苏,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房价暴涨,房地产调控政策从刺激转向遏制,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与过去调控手段不同的是,首次在上海、重庆开展房地产税试点,首次在部分城市采取限购措施。本次调控效果明显,房价年涨幅控制在10%以内。
2014-2016年9月,中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房地产库存较大,政府在“稳增长”和“去库存”的诉求下,接连出台刺激政策,手法与过去类似:放松限购限贷、加强信贷支持、税收减免。2015年3月开始,以深圳为代表的一线城市量价齐升,随后陆续扩散至二线和三、四线城市。2015、2016年全国住宅市场销售额加速上涨,政府调控效果明显。
2016年10月至今,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抑制资产价格泡沫”,随后国庆期间各城市密集发布限购、限售、限贷等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迅速降温。
(数据来源:wind)
房地产行业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一方面要满足居民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也要推动经济的增长,但往往二者难以兼得,因此政府会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政策,以适应当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回顾近20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变迁的历史,可以发现地产销售额和房价的波动周期为3年左右,周期低点分别是2002、2006、2008、2011、2014、2017-2018年。周期性波动的原因与政府调控密切相关,在房价上行阶段调控措施主要是限购、限售、限贷、限价等,下行阶段则是松限购、松信贷政策和财税政策,如果延续此类调控手段,未来可能仍将呈现周期性大幅波动的规律。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首次提出“长效机制”: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房地产行业牵涉面广,涉及利益巨大,改革不会一蹴而就,当前的市场化制度也是用了20年时间才成熟完善,但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在新时代的起点,政府有足够的决心和能力,让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实现老百姓安居乐业的中国梦。
免责声明
本资料仅供本公司的合格投资者参考阅读,不因接收人收到本资料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本资料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在任何情况下,本资料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不构成广告、要约、要约邀请,也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本资料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引用或转载本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