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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展博1期
产品期限:15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09/06/15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委托人认购或申购信托受益权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
赎回:
1、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委托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与赎回申请日之前最近一个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之乘积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产品名称:精选A号
产品期限:13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0/12/28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委托人认购或申购信托受益权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
赎回:
1、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委托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与赎回申请日之前最近一个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之乘积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产品名称:精选B号
产品期限:13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0/12/28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委托人认购或申购信托受益权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
赎回:
1、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委托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与赎回申请日之前最近一个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之乘积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产品名称:精选C号
产品期限:13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1/01/28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委托人认购或申购信托受益权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
赎回:
1、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委托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与赎回申请日之前最近一个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之乘积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产品名称:精选D号
产品期限:13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1/01/28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委托人认购或申购信托受益权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
赎回:
1、封闭期内不能赎回,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部分赎回的,赎回后委托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与赎回申请日之前最近一个开放日的信托单位净值之乘积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产品名称:展博5期
产品期限:5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2/06/08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封闭期。自赎回封闭期届满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准封闭期。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认购费用采用内扣方式)
赎回:
1、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一般受益人有权赎回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部分赎回的,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万份,赎回后一般受益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得低于 100 万份。否则受托人不接受其赎回申请,除非委托人全部赎回。
产品名称:展博专注B期
产品期限:4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3/05/31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封闭期。自赎回封闭期届满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准封闭期。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认购费用采用内扣方式)
赎回:
1、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一般受益人有权赎回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部分赎回的,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万份,赎回后一般受益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得低于 100 万份。否则受托人不接受其赎回申请,除非委托人全部赎回。
产品名称:展博专注C期
产品期限:4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3/10/31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封闭期。自赎回封闭期届满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准封闭期。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认购费用采用内扣方式)
赎回:
1、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一般受益人有权赎回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部分赎回的,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万份,赎回后一般受益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得低于 100 万份。否则受托人不接受其赎回申请,除非委托人全部赎回。
产品名称:展博专注D期
产品期限:3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4/01/30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封闭期。自赎回封闭期届满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准封闭期。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认购费用采用内扣方式)
赎回:
1、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一般受益人有权赎回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部分赎回的,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万份,赎回后一般受益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得低于 100 万份。否则受托人不接受其赎回申请,除非委托人全部赎回。
产品名称:展博专注E期
产品期限:2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5/06/30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封闭期。自赎回封闭期届满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准封闭期。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认购费用采用内扣方式)
赎回:
1、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一般受益人有权赎回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部分赎回的,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万份,赎回后一般受益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得低于 100 万份。否则受托人不接受其赎回申请,除非委托人全部赎回。
产品名称:展博专注F期
产品期限:2年,可展期
产品成立时间:2015/06/30
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封闭期: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封闭期。自赎回封闭期届满之日起至其之后的第【7】个开放日为赎回准封闭期。
认购费:认购资金的1%(认购费用采用内扣方式)
赎回:
1、封闭期满,可在每月的开放日申请全部或部分赎回信托单位; 2、一般受益人有权赎回部分或全部信托单位,部分赎回的,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万份,赎回后一般受益人最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数不得低于 100 万份。否则受托人不接受其赎回申请,除非委托人全部赎回。
深圳展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公司主营资产管理及投资咨询业务,所管理资产主要投向为中国A股市场。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承“专注、分享、正直、卓越”的价值观,规范运作、稳健发展,致力于为投资者、员工及社会创造价值。 |
展博投资以“趋势投资”和“选美理论”立足市场,多年来,是中国A股市场趋势投资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始终如一的投资哲学和稳健的投资模式,使展博的长期投资业绩持续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严格的风控制度和合规管理更助力展博投资穿越牛熊,屹立市场。 凭借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展博投资在牛市、熊市以及震荡市环境中,业绩均能保持稳定、持续的增长,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展博投资连续多年被评为“金牛阳光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展博的基金经理被评为“金牛基金经理”,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展博投资培养了专业、强大、高资质的投资、研究及风控团队,卓越的人才队伍是展博投资获得持续业绩的坚实基础。 中国的资本市场正在经济转型与企业创新的浪潮中展现历史性的投资机遇,正直发展,共享博盈,展博投资期待在未来的历史性机遇当中与您共享中国财富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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